报到证
由原来“派遣证”转化而来,是应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普通全日制,也就是统招生)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
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由教育部印制,省、市、自治区教委(教育厅)签发,分上下两联,上联交毕业生本人报到使用,下联由学校装入毕业生档案。
报到证是毕业生转移人事档案关系和户口关系的凭证
报到证的用途主要包括:
1)是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派遣毕业生的凭证;
2)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凭证;
3)是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重要证明;
4)是任何一个合法的人才中心、档案管理机构接收毕业生档案的证明;
5)是用人单位给毕业生落户、接管档案的重要凭证;
6)是毕业生的干部身份证明。
“报到证”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全国毕业研究生报到证”、“全国普通中等专业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省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有中专招生的行业或省份,也是属于计划内招生,一般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人事部门或省、市、自治区人事部门签发本地区的“全国普通中等专业学习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这类“报到证”由对应的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人事部门或各省市自治区人事部门印制和签发。
报道证登报案例
2012届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贺明明的报到证201201145丢失作废
赵克平(612524198910200037)丢失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09级汽车学院报道证(123571201206002303),声明作废
周飞飞的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专业报到证2012111108,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