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继承遗产声明书
声明人:**,男,1987年4 月14日出生,身份证号码:61042319**0017 电话:,现住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干街道办金柳村宝丰寺组55号。
声明人:**,男,1997年06月01日出生,身份证号码:61**0050 电话:*,现住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中心街218号。
被继承人杨小奇生前育有两子(杨康、杨正涛),因被继承人于2020年5月15日在泾阳县人民医院因病逝世,死亡后杨小奇名下的遗产,无论是现金、固定资产、其他各项名下资产,声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之一,对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上述遗产享有合法继承权。以上情况均真实无误,如有虚假,声明人愿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声明人:**
声明人:杨正涛 2020年9月21日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声明人:**,男,身份证号码:6127011***219
被继承人**于2019年10月27日因病逝世,**是被继承人的儿子和合法继承人之一。经过考虑,**决定放弃继承**名下所有财产,以上情况均真实无误,特此申明。
声明人:**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