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疫情防控物资保供货运车辆通行证》程序办法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新一波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按照省应对新冠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重要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使用工作的通知》,现将申办《疫情防控物资保供货运车辆通行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请条件
申请企业应当是物流运输、快递配送、批发零售粮食、食用油、肉、蔬菜、禽、蛋、奶制品、食糖、食盐、水果和水产品等生活必需品且在疫情期间确有保障供应任务的企业。
业务范围
申报企业经营业务涉及全省多个市区或外省来陕供应保障生活必需品。
申报材料
填写《疫情防控物资保供货运车辆通行证申请表》,包括企业信息、法人信息、营业范围,车主、车辆、驾驶人相关信息;行驶路线、申请理由等。并提供营业执照、行驶证、驾驶证照片等资料。
办理程序
(一)申办企业可按属地原则将申报材料报市区商务局,由市区商务局审查汇总名单报省商务厅办理;也可直接报省商务厅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专班。
(二)省商务厅和各地市商务局严格审核申报材料。
(三)省商务厅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专班每日分两次审理反馈,审查合格后,开具的通行证以图片形式发回企业邮箱或各地市区商务局。(省商务厅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专班邮箱147677991@qq.com,1571397076@139.com,cltxz123@126.com,咨询电话:63913800,63913893,63913892)
陕西省商务厅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