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决定取消11项行政许可,企业集团核准登记、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营业执照作废声明等。
目前,企业集团注册时要求对名称进行核准登记。取消企业集团核准登记审批后,市场监管总局表示,通过尽快修订有关法规规定,明确在名称中使用“集团”字样的标准和要求;强化企业母公司(集团公司)的信息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等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设立分公司备案取消,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将建设维护信息系统,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分公司设立信息要及时推送、及时更新、及时掌握,加强监管。
此外,营业执照作废声被取消,今后对营业执照遗失或损毁申请补领的,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媒体刊登作废声明,改为在审批部门官方网站免费发布公告。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等事项目录(共计11项)
1、企业集团核准登记
2、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
3、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4、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
5、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
6、船舶进出渔港签证
7、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进出口初审
8、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核准初审
9、设立分公司备案
10、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分支机构备案
11、营业执照作废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