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河南爱维安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根据工作需要就河南爱维安环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分公司)有关事项进行了表决,现将表决事项声明如下:
一.自声明之日起,免去郭录勋陕西分公司负责人职务。陕西分公司原负责人郭录勋,实际控制人张华、董向前及其他相关人员所从事的一切经济活动和民事行为均属其个人行为,不再与陕西分公司有任何牵连。
二.陕西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MAB0TWL579)、公章、合同章,发票章、财务章遗失,现登报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望周知!
河南爱维安环科技有限公司
二0二三年六月十四日
同步刊发报纸:《各界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