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残疾证丢失需要登报声明
根据《伤残证件和档案管理》第六章伤残证件和档案管理规定,伤残证件有效期满、损毁、遗失的,证件持有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提出)应当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书面申请换发证件或补发证件,伤残证件遗失的须由本人登报声明作废。
军人残疾证登报案例
张恒的第3代残疾证(61012619890829281643)丢失,声明作废。
王龙孝,男(身份证号61040**418031X)不慎于2021年9月5日将本人军人残疾证(证号:陕军L021457)丢失,声明作废。
本人李濠充遗失证件(兵字第2021**868),声明作废,由此产生的法律纠纷与本人无关,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