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029-85338456

声明_购买房屋未交付,要求房产公司履约登报

西安明城置业有限公司:
本人(韩勇)于2013年7月9日与贵公司签订《汉城壹号商铺认购协议》,我已按协议约定于2013年7月9日支付全部房屋价款。本协议签订至今已11年余,请贵公司立即与本人联系办理网签合同及相关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特此公告!

购房人:韩勇

联系电话:18992778268

西安润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12月31日,本人(韩勇)与贵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编号:GF-2000-0171),约定我方购买由西安润德开发的位于西安市莲湖区国际商会公寓第4栋1单元1层,2层4-QH-3号商铺及8楼6间,9楼3间共计9间公寓。
本人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了放款支付义务,而贵公司迟迟没有交付上述房屋,对本人构成严重违约,为此,本人要求贵公司按照购房合同约定,立即交付位于西安市莲湖区国际商会公寓第4栋1单元1层,2层4-QH-3号房商铺及9间公寓房屋!贵公司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给本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特此公告。
购房人:韩勇

联系电话:18992778268

赞(1) 点赞礼物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陕西登报中心_029-85338456 » 声明_购买房屋未交付,要求房产公司履约登报

陕西登报中心 22年金牌口碑

登报业务遍及榆林、延安、汉中、宝鸡、咸阳、商洛、安康、西安、渭南等陕西全域,所登报纸为市级、省级,国家级报纸。公开发行,工商税务认可,权威有保障!

联系我们联系方式

Warning: file_put_contents(/www/wwwroot/dengbaoo.cn/3978.html): Failed to open stream: Permission denied in /www/wwwroot/dengbaoo.cn/wp-content/plugins/super-static-cache/super-static-cache.php on line 388